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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黎燕虹,行业毒瘤下的社工

    前段时间看见关于李丹社工的报道,牵起了我心头的隐痛。不只因为她的病情和不幸,更在于她所牵连的社工行业和社工群体让我无法释怀。
    自深圳、东莞、广州大规模铺开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来,社工助人自助的形象,像一缕清新的空气泌人心脾。诚然,一些社会结构性问题所导致的障碍、困扰,大多数社工无能为力。可是在于个体关怀,发挥个体能动性以消除社会障碍、引导社区改变等方面,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至少,社工能带来更多的正能量及关爱。
    也正因为如此,作为社工的李丹,引起了我的关注。触碰了我心头最柔软的地方。也引起了我对社工群体的关注。也许,底层的原因,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一缕清新的空气,而是永远在清纯的蓝天下自由呼吸
    这段时间以来,作者看了媒体记者、社工群体、社会工作协会、一些社工机构发表的文章、电台报道(唯独未见群众视角的发声) 。也为了解此行业现状而和一些社工进行长谈、和一些就李丹事情而与社会工作协会进行联络的社工及群众了解情况、与李丹的前任职机构总干事进行过对话、与社会工作协会相关领导进行过接触或通过朋友进行接触问询情况。
    很感谢《法律规则之外的道义——关于<莫让道德绑架成为公益关怀之殇>的思考》的作者刘新鹏。为我们就李丹事情有关的较有影响的文章作了非常理性的评判和分析总结:
    四篇文章(1)《求助背后的波折,机构别让你的社工流泪》、(2)《社会工作协会去哪了?》、(3)《我不想把社工说成弱势群体,但社工的确也是劳工》、(4)《莫让道德绑架成为公益关怀之殇》,作者认为前三篇文章一直没有认为L机构或社会工作协会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者规程上约定的义务为李丹提供帮助,甚至提供不合法的帮助,只是从道义,特别是L机构的社会责任、职业道德和操守去进行分析问题,同时提出社会工作协会的职能等的思考。第四篇文章,则从法律规则主张L机构无义务,无责任,无过错,道德不能绑架法律。第四篇文章虽然绕开了前三篇文章所关注的焦点:道义、操守、机构文化、协会职能,而分析L机构是否具有法律规定义务,但提出了质疑,所以四篇文章能够初步地表达了社工界对李丹事件的一个思考和探讨。
    社工对机构与社会工作协会,最让人感到呼吸窒息般痛楚的呼喊,就是《我不想把社工说成弱势群体,但社工的确也是劳工 | 小黎、李丹及以后(上)》一文章中提到的:照章办事的时候暗度陈仓,在需要人道关怀的时候声称公事公办,哪怕是能救一条命的时候。
    这是社工的心底最深切的呐喊,而最为无奈的,这种呼声总是会被冠冕堂皇的理由打压。如《莫让道德绑架成为公益关怀之殇》的意思:社工机构和社工协会无责任,如果你认为违法,那么,就去诉讼嘛!
    为让更多人有所了解,作者试图从社工机构与社会工作协会层面,揭开一些信息。
    我们先看看社会工作协会的公示的部分工作内容: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广州市专业化社会工作的管理。承接政府职能转变的移交、授权、委托;组织在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社区工作、老年人工作、青少年工作、妇女工作、残疾人工作、司法矫正等方面服务项目的试点和实施。具体包括:
 
1、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注册,继续教育工作;
2、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研究、审定及指导工作;
3、社会工作机构评估及年度绩效评估;

4、社会工作项目的评估、鉴定;
 
    用一个社工的话来说:社协是包培训,包发督导资格,评估,订标准,管理社工备案、入会。裁判员是他,运动员也是他,是行业的“切糕”手
    比如,有关社会工作协会的督导资格证书,是由社会工作协会用电子邮箱对报名者(获中级社工师证书)发送问卷进行所谓的考试,经社会工作协会挑选加入社会工作协会主办的督导培训班,结业者颁发督导证。而持有社会工作协会颁发的督导证,则可以挂名在多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兼职。督导一天的工资为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而每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按目前招投标约定每年约为10%的费用作为专项督导费(每年200万项目的家综则为40万元)。而大家心照不宣的是,每个获得督导证的“人才”,会在多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挂名或兼职。对于督导到位问题,而在评估时仅从文书上检查督导协议、督导签到表及所谓的督导文书性记录等以证实。所以,往往在每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时候,都会看到社工们“享有”每个月多次的督导时间。而据社工们反应,普遍情况是:在评估时,标示某个督导每个月来四次,实际到场的至多只有一次。有的甚至长年没见过面。而这项目中10%的督导费,至于机构如何消化,则只有当事人才清楚。这方面缺乏有效监管。
    上面只是一个小事例。我们看看在招投标、评估和日常监管方面的情况
    从社工群体了解,所谓的承接家综项目的招投标,大多数是机构与购买方内订,再找陪标走过场,或评标的准则为预设的中标方量身订做。在《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我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整改工作的通知》(穗民[2014]65号)中就提到,抽查过程通过查阅招投标文件发现部分街道家综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存有“萝卜标”嫌疑,即在招投标文件内设定与专业服务无关的特定条件为特定机构量身定做。
    而因为社工机构与社协处于近乎无监督状态(二者相互之间存在所谓的监督,后面会有专门论述),社工机构开展活动的实际费用也无法有效监督。有社工中层管理向笔者表示,社工机构在财务方面开大数套取项目经费,甚至冒用签名以报销经费。当然,这种事情一般的社工都不去理会。社工机构的承接项目就是一种“生意”已经神奇的深入人心。这种视如常态的现象微妙的如前几年一个医生理直气壮的说“把收红包的医生抓完,谁为病人治病?”一样让人啼笑皆非。穗民[2014]65号文件就提到:财务会计方面,部分开支没有发票,费用末列明细,部分物资进、出仓手续不完善。
    而在所谓有效监督手段的家综“评估”,对于诸如人员配备与工资发放存在不一致、活动实际情况费用列支与票据不符等等现象也是在评估报告中一笔带过。明显的问题在评估监督中一笔带过,隐性的问题诸如虚报配备人员的各种手段(如接近评估时,临时招聘人凑足标准配备人数以应付检查,并实际虚填该员工工作时间以套取工资;总部人员挂职到家综领工资,造成十多人完成标准配备二十人的工作量等等)、虚报活动经费、虚报督导次数套取项目督导费用等等情况,更加缺乏有效监督。
    评估方与被评估方通常会非常和谐,大家都是承接着政府的服务经费。这种种混乱也缺乏透明的社会监督。难怪社工会称机构为“生意人”。
     而我们再来看看一些机构对于员工的管理与使用。在社工界有句说话,社工是女的当男的使用,男的当牛使用。这话一点不假。无尽的加班常常是社工的恶梦 (举个深圳的例子吧,据说猝死的女社工黎燕虹所在的项目点将30个人的工作量压给11个人做) 。除了机构为承接家综项目时故意加大服务指标以竞标获取承接项目,更加多的现象就是人员不到位,情况是十六七人甚至更少,完成原配置二十人的工作指标。这部分工作量自然就压在现有社工身上(虚报社工的工作人数时间以套取项目中的工资经费情况,参照上文)。机构自然想尽方法以无偿榨取社工的劳动力。有的机构甚至直接在考勤管理制度上就写明:文书工作的加班不作为加班计算。家综社工不只要完成承接街道的项目指标,机构也会要求家综主任参与社会更多专项项目的承接,如幸福社区公益项目,城市社区治理创新项目等等,这些项目同样会有服务经费给予机构,而工作量自然加到社工身上。
    一方面我们看到,社工的社保、加班、拖欠工资、变相无偿榨取劳动,与2.6亿农民工所关注的如出一辙;另一方面,正如在穗民[2014]65号文件所说的:机构大多数没有使用预算中安排的培训经费。而实际上,社工渴望得到更多的培训学习以助成长是众所周知的。也许一个社工,在被无尽的榨取劳动力的时候,唯一的期盼就是多一点学习成长的机会。
    在这种指标压力和畸形的行业环境下,自然有广州日报[微博文章《广州社工哭诉:为编个案活在说谎世界里》所说的社工编造个案以应付评估的情况。
    商贸招投标方式购买社工服务下,肥的是社工机构,苦的是底层社工!上层不洁,底层社工反当遮羞布!
    我们再来看看作为社工行业的监督者、管理者、权力支配者(诸权集一身)的社会工作协会。很奇怪,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的官方网站,居然没有公布任何任职人员信息。其实连他们有多少人,分别是什么职位,一般社工难以知晓。而从多角度了解,会长是前民政局局长,李丹前任职机构理事郭伟信为社协副会长。重要任职岗位人员,大多数为各社工机构的理事。也就是说,管各机构的人是他们,作为社会工作协会的重要职权人物也是他们。我们再看看一个微妙的信息,例如,作为李丹前任职机构的理事的郭伟信,不只是社会工作协会的副会长,还是广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反正,基本就是这些人自己管自己。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社会工作协会与社工机构,无论主观上如何表示自己是因为助人自助的理念在社会做贡献,会进行行业自律,为行业发展做管理监督。客观上都是连同一气。外界也缺乏有效监督。
    就李丹事情,笔者为了解情况,访谈了一些曾经与李丹前任职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岭南社会服务发展社)的理事郭伟信亲自交谈了解情况的人员、因为李丹事件专门与社会工作协会派出代表洽谈的人员(社会工作协会人员曾表示与这些代表成立李丹临时工作小组)、直到现在还在为李丹奔走筹款及义卖的人员、李丹的朋友们及前任职同事。客观的说,对于李丹与机构之间的矛盾,广州市白云区岭南社会服务发展社理事郭伟信有机构的说法:事实细节非如网上传言,且法律方面无责任。李丹的前同事及其他了解情况的社工们也有不同的说法:弱者无奈被摆布,机构照章办事的时候暗度陈仓,在需要人道关怀的时候声称公事公办。
    对于二者之间的矛盾点和不同说法。我相信,除非对簿公堂,否则无法弄清。而此时当务之急当然不是继续这种无法弄清的纠缠。正如将要饿死的人,无法过多等待分析食物的营养价值。而筹款治病,建立为社工而设的援助机制,呼吁有关部门规范行业整治,为社工争取更加良好的从业环境乃是当务之急。否则,将会有更多的李丹、黎燕虹!行业尚且毒瘤丛生,如何引路光明?(源自青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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